梅森在婚礼上揭露了她拥有疯女人妻子的事实,可谓使他众叛亲离:最心爱的人简?爱离开了,英格拉姆小姐自然早就愤愤而去,他从此身败名裂。并且一场大火让他完全破产,终于从贵族这个地位上跌落下来,成为一个平民王子。曾经风光精神贵族,这个时候也终于成为“单身贵族”,伤残的缺陷也限制了他的能力。但是保持了他唯一忠贞不渝的爱的能力,并且在最后欣喜地得到了简永远的爱情。也许有深爱的人在身边,他暂且不是孤独的。可这时的罗切斯特只要走出婚姻,他已经不能算是成熟的社会型的男人了。如果说简?爱的庸俗在于她是一个新女性最后却回归家庭,那么罗切斯特的矛盾在于,他已经从一个“叛逆贵族”退化为一个“幽隐的自然人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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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简?爱》让简?爱的形象大放光彩,却是以牺牲罗切斯特为代价的。文学让我们深深地为简?爱感动,可以后的文学终在也没有出现罗切斯特这样的男子,至少没有出现让一个男子以一败涂地的方式去承接美丽动人的爱情,这是一个浪漫主义的结尾,可现实终于很残酷。罗切斯特树立了一个独特的姿势,但是在文学这片田地里,没有人和他遥相呼应。这不仅是他的尴尬,也是现实永远的缺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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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围城》一书塑造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,有知识分子,有名嫒淑女,亦有商贾政客。作者对这些人,有的浓墨重刻,有的轻描淡写,但无论采取何种手法,都生动绘出了他们各异的特征:或卑微,或鄙俗,或勾心斗角,或虚与委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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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中的一号人物当然是方鸿渐,这个曾留过洋一一或许说游过洋更为恰当些——并客串过一番克莱登大学博士生的尴尬知识分子。他的经历其实仅用一句话即可概括,“一失足成千古恨”。这“一失足”即指买假文凭事件。或许,方鸿渐当时只是嘲讽世人〈如周经理之类〉而故意为之,但发展到后来,诚如赵辛楣所说:“谎是撤不得的……你那一回事是开的玩笑,可是开玩笑开出来多少麻烦。”确实,有了这回事,他以后在事业上不顺,在爱情上也遭鄙视。方鸿渐仿佛天生不是个会成大事业的人,他总是处于中间状态,坏也坏得不够彻底,却又不是纯然意义上的好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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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文纨有一句评方鸿渐的话极为中肯:“你在大地方已经玩世不恭,倒向小节上认真,矛盾得太可笑了。”他对人情世故全然不通:对李梅亭,顾尔谦的厌恶摆在脸上;对高校长的不满不加掩饰;对韩学愈的学籍出言试探;对汪处厚曲意逢迎却没能恰到好处;对刘东方的一着险棋算是胜了,一场作媒风波也闹得鸡飞蛋打。可见,方鸿渐学不会如何在别人倾轧自己的情况下保持镇定,他学不来韩学愈的厚颜无耻,因此只能当副教授;他也学不来顾尔谦那副“狗望着主人”的姿态,因此更讨李梅亭的嫌。总之,方鸿渐就是那种无恶意的好人一一不令人十分讨厌却一无用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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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辛楣在小说中算是颇为可爱的角色。他活得挺潇洒,“进可以做官,退可以办报”,再不济还能教书,而且是个系主任。他留洋学的是政治,颇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。他为人热情大方,对朋友真心帮助。缺点在于有时候故意拿腔作调,摆弄政治家派头。比如他说:“办报是开发民智,教书也是开发民智……论影响的范围,是办报来的广;不过,论影响的程度是教育来得深。”但是这番话却被方鸿渐以“大话哄人”和“小政客办教育”讥讽得体无完肤。此外,辛楣可说是无可挑剔的人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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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《围城》,想象苏文纨这个人物,我总莫名地想起《倾城之恋》中的白流苏。这两个女人都属于很有心机的那一类。可苏文纨的心机只让人厌惑,而白流苏的心机倒颇能惹人同情,这大概就在于一个“度”的问题。后者押宝于一个男人身上,而苏文纨却试图激起三个男人的互相嫉妒之心,还怕他们太早分出胜负,“自己身边就不热闹了”。苏文纨选丈夫,不是选所谓“乘龙快婿”,而是选一个易于控制的,比较没用的男人。因此,她不会选赵辛楣。赵辛楣拥有家世,有地位,事业如意,无需苏文纨的施舍,这就减轻了苏文纨的优越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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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鸿渐是个小乡绅的儿子,虽也有“博士”之名,但苏文纨深知其中底细,自忖他端不起这架子。而且,方鸿渐还是她大学时代中国文学系的同学,这也合乎她“女诗人”的浪漫想法一一至少方鸿渐是个知音。她岂知方鸿渐对那首“锁与钥匙”的诗根本不解。当她知道她堂堂女留学生输在一个黄毛丫头手上时,官小姐的自尊迫使她为曾经的自作多情挽回面子。这样,方鸿渐的“失足”就变成他和唐小姐情变的主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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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文纨下嫁曹元朗,从男人角度看,自然是“女人傻起来真是没有底的”。其实却不然。首先,苏文纨早已列人大龄女青年行列;其次,对方鸿渐的失败使她急需重建自信;再次,曹元朗总算会写两句“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”的歪诗,勉强符合“女诗人”的要求。一言以蔽之,苏文纨是个工于心计,虚伪做作的新派大家闺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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